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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借刀杀人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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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星城,摘月楼。全\本/小\说/网

    云霓眺望远处,眼中无尽幽怨,终只是出了一声幽幽叹息。

    “小姐,您的薄荷冰莲茶已经送来了。”一个青衣小婢捧着青瓷雕花碗小心地走了进来。

    “放在那就可以了。”云霓淡然道。

    “是。”小婢恭敬回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于又没敢说。

    “是不是南督来了?”云霓头也不回的问。

    “是。”小婢连忙回答。

    “请他进来吧。”云霓道。

    脱下军装的南无伤,看上去更有几分温文儒雅的味道。他看上去文质彬彬,象一名书生,更多于象一名将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想到,名震止水,以一镇之力封住三重天,令止水大军寸步难以前行的铁血镇镇督,竟然会是如此秀气的一个人。

    然而就是这位天风皇帝亲自册封的靖逆将军,少年得志,带领手下两万官兵,面对止水大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他与云霓的哥哥云岚,号称天风双秀。一个扬威恶浪河,一个名震三重天。

    此刻南无伤步入内堂,俊秀的脸上挑起一抹红光。他见到云霓,先是鞠了一躬,然后才说:“云小姐,无伤又来打扰您了。”

    没有成亲,云霓虽是他的未婚妻,他却也不敢过于唐突,只能叫她云小姐。

    云霓只是淡淡应了一声。

    南无伤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锦盒,走到云霓的身边柔声说道:“我知道云霓你喜欢花草书画,所以特别让人去拜访了一下这孤星城中的几位名门大豪,托小姐之福,终于找到了这株迷天草。迷天草可镇痛解乏,止血生肤,功效神奇,用于制造生肌散,是最好不过的上品。云小姐家学渊源,为我前方将士带来良药,南无伤再此先谢过小姐了。这株迷天草,就赠给小姐,聊表心意。”

    迷天草是世上难得的奇草,云家的生肌散之所以神效无比,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这种来之不易的奇药。只是材料难得,炼制不易,浅水清托天之福,云霓受家中所托,带给南无伤的药全让浅水清一个人享用了。

    云霓只是看了一眼那个锦盒,不为所动,淡然回答:“多谢将军费心了。这些日子,将军每日来访,定然会送些好东西来。我这小小房间,只怕快要摆不下将军的礼物了。”

    南无伤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没关系,我在孤星城的那所院子足够宽敞。小姐若是不嫌,可移榻屈尊。无双这些年收拢来的一些好东西,也都放在我那院子里。小姐若是肯过去,到也省了我来回搬运奔忙了。”

    南无伤的确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他明明在催促自己早日下嫁,却能说得这样委婉。南无伤本身是个儒将,文武双全,且知礼节,懂进退,胸怀大志,明晓大义。当年云风舞为自己定下这门亲,看中的不仅是南无伤背后的显赫家世,更是南无伤本身确有真材实料。倘若自己当初不是遇上了浅水清,或者真得就会倾心于他也说不定。

    一想到浅水清,云霓的心中又是一番黯然。

    金石之盟言犹在耳,转瞬之间劳燕分飞。一个在前方奋战杀敌,一个却在后方的金丝笼中翘以盼,造化弄人,怎令她不感伤难过。

    “不必了。”此刻云霓淡淡道。“我此来只是探望镇督,不久后便要回苍天城。天风二世尝言,三国不统,国之大患,国事当头,不以家忧。你我身为天风臣子,当以此为警言,时时提醒自己才对。”

    南无伤的脸色有些难看:“云小姐这么说,是要到我踏破三重天,兵指大梁城,收复止水,回师苍天的那一刻,才肯委身下嫁了?”

    云霓眺望远处,悠悠道:“我给你一年的时间。若是一年内你不能做到,我就嫁给能做到的人。若是一年后大军依然屯兵三重天外,我。。。”

    她顿了一顿,然后看向南无伤:“我就剃度出家。”


    南无伤心中一颤。

    三重天若是如此好攻打,他又何必到现在仍迟迟止步于三重天外?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南无伤说:“云小姐,丰饶草原回归之后,小姐便一直闷闷不乐。我知小姐恼我保护不力,致使小姐流落荒原,餐风饮露,忍饥受冻。其实小姐出事当日,我已亲率大军马不停蹄,日夜不眠地赶来接应。谁成想那混帐小子竟然带了你跑入荒原,我却误打误撞救了护粮队。。。未能亲手解小姐于水火之中,是我无双生平大憾,当时我便书信一封给云岚兄请罪。得知小姐无事的消息后,我再无心军务,亲率卫队出城,赶赴接应小姐,我的心意,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一番话说得声情并茂,就算是云霓听了,也不能叹服南无伤应对得体,举止合理。奈何罗敷有夫,她心中却是再容不下别人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日我要诛杀浅水清,你却力排众议,保他不死?”云霓生气问他。

    当日从草原归来,云霓一反常态,力控浅水清擅自挟持于她,调动身边卫队参与对飞雪卫的战斗,导致撤退不得,最终流落草原。坚决要求南无伤处浅水清以死罪。

    这令沐血,戚天佑等人大为惊慌,纷纷上去求情,称若无浅水清,则护粮队早被碧空情屠光杀尽,粮草也必尽毁于敌手。恳请南无双网开一面,恕他不死。

    南无伤治军多年,深知军心的重要性。浅水清在护卫粮草一事上,屡立大功,虽说挟持了雪风军团总帅的女儿,南无伤的未婚妻,但却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真要杀了,只怕以后军中谣言必起,说天下良将,不及美人回眸一笑。天风帝国立国百年,雄踞天下强国之林,靠得不是天险强阻,而是战士们英勇的斗志和严明的纪律。

    一旦军心涣散,则天风人赖以称雄的本钱立刻全无。

    此例不可开。

    南无伤心中也恨浅水清,但他却不能不力保浅水清。

    说起来,这事也怪云霓自己不好。

    当日浅水清带着云霓回归,倘若云霓不说杀他,他当然可用违抗军命,以下犯上的名头杀掉浅水清。偏偏云霓却当着所有军官将士的面要他杀浅水清,这样一来,他若再动手杀人,理由再多,也会被人认为是受未婚妻唆使而擅杀功臣。为了个人声誉,他反而不好下手。而且他下意识中,云霓越是恨浅水清,便越是说明他两人在草原奔波的那段日子里,并没有出现任何事情。这到使他对浅水清的恨意减了几分。

    孤男寡女,草原流浪,本就易惹出绯闻事端。云霓一回来,就主张杀掉浅水清,立刻平息了所有潜在的谣言,也保证了南无伤头顶的帽子绝不会是绿的。他心情大好,自然不会计较更多的事情,因此软语温存哄骗云霓,只说来日定找机会重重惩罚他,一转身,却封了浅水清一个哨官的职位。军中听说新兵浅水清大逆不道,挟持镇督的未婚妻,只为保护军粮,本已为其所折服。听说南督不降其罪反嘉奖有功,更加钦佩南无伤大功无私,一时间,铁血镇督南无伤的声誉再上层楼,如日中天。

    惟有云霓,令世人更增加了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看法,众人口中无言,心中鄙视。只有浅水清自己知道,云霓为保他,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或者在云霓心中,她也并不看好浅水清日后能功成名就,所以干脆赌上一把。倘若赌输了,只怕死的就不是浅水清一个。

    毕竟,那是一个很大的冒险。

    此刻云霓再提此事,南无伤只能淡淡苦笑:“浅水清一事,我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知小姐恨他甚深,而此人令我心中挚爱屡陷险境,我也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只是军中行事,不可因身居高位而卤莽行事,否则就是授人话柄。轻则遭人诟病,重则上书弹劾我治下无能,因私乱公。不过为了小姐,我定不会轻饶了这小子。如今我已定下一计,定可为小姐解气.”

    南无伤少年得志意气风,要说没人眼红,那是不可能的。他出身世家,深通权谋之道,知道做好事要高调,做坏事则一定要低调。要杀浅水清,是千千万万不能自己动手的。

    云霓心中一跳:“那你想怎么做?”

    南无伤微微一笑:“我已下令,将衡长顺由血风旗调至铁风旗虎豹营,取代沐血成为那一卫的卫校。”

    “你说什么?”云霓大吃一惊。

    “军中调动,本属常事。沐血居官无能,险失军粮,自当受罚。我将他官降一级,乃是权限所在,职责所差,旁人自不能有话说。衡长顺一路护卫小姐,沿途尽心尽力,鞠躬尽瘁。遇飞雪卫劫粮,挺身而出,其忠勇可嘉,自当重用。由旅尉升至卫校自然也是正常的。血风旗下六校俱在,无错不受罚,无功不受禄。既然没了可以安插他衡长顺的位置,自然只能往别的旗放放了。正好沐血降官,衡长顺升迁,掌管他那个卫,乃是顺理成章之事。衡长顺其人骄横跋扈,桀骜不逊,依仗武功高强,军营,少得人心。他与浅水清有私怨在身,若是假公济私,以权害命,那也是极正常的事。浅水清若因他而死,与我无关,与你也无关。届时我自会杀衡长顺为浅水清报仇,以平军心。”

    一番话淡淡说来,听得云霓如晴天霹雳打在身上。

    那天她和浅水清返回孤星城,就知道以两人身在草原的日子,定会惹来不必要的蜚语流言。为了保护两人,云霓故意喊着要杀浅水清,她相信沐血,戚天佑他们肯定会力保他不死。事情正如她所料的那样展,南无伤果然中计,没有为了自己杀浅水清。

    没想到南无伤心机深沉,为了讨好自己,竟然又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刀杀人之计。

    此刻她心中惶惶,再不知如何是好。

    南无伤却微微一笑,告退道:“请小姐,敬侯佳音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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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借刀杀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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