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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百媚生的白衣女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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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分这种东西,天注定,人把握。一点都不为过。

    唐僧从来不相信缘分这种东西,至少在他22岁之前还真没被缘分这玩意就击中过,那种玩意吝啬的可以让唐僧觉得自己真是被上帝忘记的小泥人。

    爱上哪玩上那玩去,反正不是亲生的。

    即使有过缘也是上帝给他开的玩笑。

    孽缘。

    就像余敏珊那次激情一吻,彻彻底底的孽缘,差点使自己的猎艳计划付诸东流,还好幕后有人操纵一切,虽然唐僧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可是无疑是对自己关怀备至的,也索性不去管。

    早晨六点唐僧依旧像往常一样起床。

    看着富丽堂皇的大酒店,他一阵唏嘘,还好不是自己掏钱,那样真的郁闷致死了。

    起床,刷牙,洗脸。

    忙完一切事情,依旧保持着十年如一日的晨练计划,从来没有间断过。

    大学的时候,特别是冬天,狼哥、女妖、诗人三个人还在被窝里感悟一下那种青春坟墓的时候,唐僧这厮就已经弄出足以使三个人想杀他的声音从宿舍起来,然后去操场上晨跑了。

    唐僧晨跑的原因还真想在操场上看到几个水灵的白菜,奈何起床早的白菜都让唐僧不忍摘采,鼻梁上有着厚厚的眼镜不说,还都是一些惨不忍睹的角色。

    围着海边跑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唐僧就赶回到酒店,吃了点早饭,大约到了早晨八点。

    没想到两人依旧呼呼大睡,根本就没有起床的气势。

    昨天还好开了三间房间,并且这个酒店的隔音设备比较好。否则现场表演爱情动作片,还真让唐僧这个小处男吃不消。

    没想到昨天两个人够生猛的,特别是睚眦那厮,感情昨天一男御两女之后还来了个梅开二度。真让唐僧有点佩服。不过佩服归佩服,唐僧对这种事情并不怎么上心。他这宝贵的第一次还真不能够随便找个人给了就算了。

    把睡梦中的两个人打醒之后,唐僧说自己去图书馆了。有事打电话。

    两个人依旧在天人交战的家伙都没怎么搭理这个打扰他们睡梦的人。继续跟周公下棋,或者跟周公的女儿下棋。

    所谓少年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唐僧可不是一个后悔的主,所以对于读书这个堪称人生一大重要的事业他从来没有吊儿郎当过。

    大登科、小登科。

    现在没有所谓状元、榜眼、探花一说,但至少书这种东西无论过了那个年代依旧是宝典级别的东西。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黄金屋、颜如玉这两种东西都是唐僧喜欢的,特别是因为他小时候穷的连糖块都买不起的时候,听那个有点变态的爷爷讲解了这句话之后一个四岁的小屁孩对书籍这种东西爱不释手的就好像**十年代的小屁孩对游戏机的喜欢一样。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唐僧觉得读了这么些书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至少明白了许多道理。多读书,多看人,生活才有点意思。

    唐僧拿着一本西方经济学翻看着。

    唐僧对书没有什么特别的界限,文史子集喜欢读,名人事例也喜欢,经济学著作也是爱不释手,唯一不喜欢的就是科幻科普一类的书籍。

    小说卫斯理不可谓不风靡一时,但是唐僧还是无法提起足够的兴趣将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搞清楚。还不如研究一下历史,了解一下经济学类的各种数字。

    对于科幻科普类的文章,唐僧真的有点一见绝情的感觉。

    十一点左右,唐僧花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将一本西方经济学给消化了,之后拿了一本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离开了图书馆。

    一路上唐僧都在沉思着刚刚看的西方经济学里面的内容,一个“抓贼”的叫声将他的思路完全阻断,就好像刚要迈过一条独木桥,结果桥断了。不过这次唐僧并没有骂爹叫娘,至少从声音上对方是个女的,暂且不论是美女还是丑女。至少对方给了唐僧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这厮从上小学之后就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场景,奈何一直以来都天不从人愿,致使唐僧有一种郁郁不得志的感觉,毕竟有着当英雄般牛*逼哄哄的气势。

    这次难得的机会唐僧可以绝对不让自己错过。


    如果错过了,唐僧觉得比让一颗水灵的白菜从自己口边溜走还可惜。

    听到叫声,看到一个急速奔跑的身影,撒丫子就追,似乎并不把对方所谓的那种小偷之速放在眼里。穿过了一条地下通道之后一个帅气的侧踢将对方撂倒在地,那个小偷也不顾及被对方踢残的身体,从地上站起来撒丫子就跑,似乎还真怕警察叔叔突然出现来个一抓瓮中之鳖,然后来个关押几日。

    唐僧将掉落在地的包捡起来,虽然对于名牌奢侈品并不怎么注意的他至少懂得英文字母luyisvitton还是能够读出来,并且翻译过来,知道这就是奢侈品中著名的lv。

    包包中还散发着茉莉香的味道。是自己喜欢的味道。

    这样唐僧一阵心旷神怡。

    一个美女出现在唐僧面前一个劲的说谢谢,这样唐僧不免的有点小小得意。看来所谓的英雄就应该是这样的。

    当他看清楚对方的脸的时候他才真的觉得所谓的缘分来了真的是想躲也躲不了。

    这个女的正是自己那天加班的时候看到的白衣美女。

    世界真小,现在的场景完全印证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谢谢你。”女人微笑的对唐僧点了点头。

    “没什么,现在雷锋挺多的,事迹也不少,我就做了其中的万分之一而已。”唐僧有点憨厚的笑了笑,并且用手挠了一下自己不怎么长的头发,这个动作完全像是一个土鳖二愣子草民形象。

    女人看到他表现的那种可爱的样子也笑了笑,说:“都不知道怎么表达谢意。”

    “要不以身相许吧。”当然这只是唐僧这厮心里的想法,他可不敢对这个至少现在看来是一个水灵的白菜面前说出这种放浪形骸的话,太张扬,太痞子,太流氓。

    “请我吃饭吧。”不过唐僧也不是善类,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如果放弃摘菜这棵白菜的机会,唐僧说出去一定会被一群人鄙视的。所以男人在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厚脸皮。比如你强吻对方的时候,对方没有上去给你一巴掌,你大可继续享受那种感觉,或许对方也跟你一样享受那种感觉呢。

    这也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最美妙的场景。

    女人完全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憨厚的男人竟然说出这种话,似乎被雷到了一样,可是还是很大方的微笑了一下,点点头同意了。

    “我没怎么吃过麦当劳,你请我吃麦当劳吧!”唐僧继续表现他小白的样子,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让对方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憨厚老实的土鳖级人物。

    “好啊!”女人想了想,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叫唐僧,你叫什么?”

    在和美女行走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不要冷场,无论你是否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都应该口若悬河的继续叨叨。现在内敛羞涩男已经过时了。不过这次唐僧打算反其道而行之,毕竟眼前的这颗白菜完全是那种美丽动人的让所有的雄性动物都为之狼嚎的一代绝世美女。

    不过即使冷淡也应该做到恰到好处的聊聊几句。这样也不显得冷场。

    “范晓萱。你叫唐僧?你的名字好古怪。哪有人叫唐僧的?”范晓萱觉得自己这次真的遇到了一个所谓的蛤蟆型的男人。是蛤蟆,而不是癞蛤蟆。虽然对方有点癞蛤蟆的样子,一身普通的衣服,根本就不是名牌,身上唯一值钱的地方就是脚上的那双几百块钱的耐克还过得去。但是对方却没有像别的癞蛤蟆一样垂涎欲滴的看着自己,眼神清澈而干净,没有任何不轨的想法。

    “真的。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唐僧。”唐僧一本正经的说,一边说着一边吃,似乎并没有表现出那种优雅的公子哥吃相,而是狼吞虎咽的犹如饿死鬼托生一样。嘴角还残留着番茄酱。

    看到唐僧那个一本正经的表情,范晓萱笑了,觉得自己真的遇到了一个可爱的男人。似乎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嚣张跋扈,同样也没有唯唯诺诺。一脸坦然真诚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有好感。

    “好吧。那你这个唐僧是不是西游记里的那个唐僧,不近女色,一心向佛呢?”范晓萱调皮的问到,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单纯的就好像一汪清水一样。

    “不是。我喜欢近女色。也不求佛。”唐僧用餐巾纸将自己嘴角的番茄酱擦拭掉,依旧一本正经的说。

    “你这样说不怕我以后不搭理你?”范晓萱觉得这个人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如果是别人一定会为了能够跟自己继续做朋友,而表现出一幅君子的态势,可是眼前的这个人此时却一本正经的说自己喜欢女色。

    “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女人。不喜欢有三种原因。第一,那个男的是同性恋;第二,那个男的在说谎;第三,对方是凤姐级别的人物。一个真正的男人一定想到了娶妻生子。古人说的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是个孝顺的孩子,我必须要传宗接代,至少不让我家人为我操心。所以我喜欢女的。”唐僧依旧表现出那种一本正经的憨厚表情。

    听了对方的解释,范晓萱没有继续笑,而是一直都在琢磨他的话。

    心里竟然默默的想着:如果有他这样的朋友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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