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天可汗都没用(1 / 1)
转过山谷,郑崇俭一眼就看到了一名身穿盔甲的年轻人,犹如众星捧月一般,被明军将士簇拥着。最为显眼的,自然是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都散布在那年轻人的边上。
不用说,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当今皇上了!
郑崇俭这么想着,便定睛瞧去。果然,依稀认得,那年轻人确实是皇上。不过和他记忆中的印象非常不同的是,此时的皇上,一举一动,似乎都很自然,再没有以前见过时候的一板一眼。给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英气勃勃,非常自信。
这……这是那个皇上么?他心中发出惊讶之叹,简直不敢相信,皇上果然是变了好多了。
“总督大人,皇上在那边,我们快过去吧!”锦衣卫指挥使李若琏在郑崇俭身边,忽然开口说道。
郑崇俭一听,连忙称是,赶紧过去,给皇帝见礼:“陛下运筹帷幄,一战而定河套,实乃我大明少有之大捷也!”
说话的语气,带着从心底涌起的高兴。
作为当时人,他自然非常清楚,这一次图谋河套的战事,真得是皇帝运筹帷幄的功劳。要是之前还想着可能有谋臣在帮着皇帝,可此时一见之下,他却是没有怀疑,绝对是皇帝自己的能力。因此,说着话时,他都是真心诚意的。
跟在他身后的秦地边军将领们,基本上都是第一次见到皇帝本人。原本就被皇帝的指挥若定,弹指间土默特部灰飞烟灭而折服,此时再看到皇帝的气度,就更是敬佩不已了。
虽然甲胄在身,可他们都一个个紧跟在总督大人的身后,单膝跪地,抱拳见礼。
崇祯皇帝听了,脸上带着微笑说道:“郑卿快快平身!此战也辛苦卿了!还有诸位将军,军前无需多礼,都起来吧!”
从圣旨下发之后,郑崇俭在陕西东奔西走,先是奔赴各地和那些藩王府做交涉,以解决岌岌可危的边军困境,而后又要安排假象,以便让图尔格觉得关内空虚,会领兵入关;最后还要部署各路埋伏,并一路追击土默特部,不眠不休,五十多岁的人了,不辛苦是假的!
可是,此时的他,却觉得一切都值了。
这一战之后,他郑崇俭的名字必定会载入史册,更为关键的是,有了和皇帝并肩作战的情分,他日在官场上也不会太担心什么了。
而那些带兵将领看到皇帝很亲切的样子,心中就更是激动,一个个起来后站得笔直。
随后,是贺人龙禀告谷口之战的战果,汇总郑崇俭报上来的,情况如下:
这次入关的土默特部左右两翼人马,一共是一万三千多骑,没有一骑逃出关外。被明军斩杀一共在三千左右,伤两千左右,剩下有五千投降,还有三千人马应该是散落在黄土高原上。
土默特部右翼都统,当然了,在明国官方这边,是其部落族长杭高已经被斩杀,有首级为证;左翼都统古禄格被俘,人也被带来了御前。
“天可汗饶命啊!”古禄格得知眼前这位年轻人,竟然是明国皇帝之后,先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而后立刻开始求饶了,“我们土默特部愿意奉大明为主,再不和大清……和建虏往来,其实,我们是被逼无奈才投降建虏的。”
虽然说话好像很惶恐的感觉,可此时的古禄格,心中却一点不慌了。以为他面前站着的,可是明国皇帝啊!
古禄格可以肯定,明国皇帝肯定会拉拢自己,而自己代表土默特部臣服明国,说不定还能像顺义王一样得到一个封爵也不一定!唯一有点担忧的是,恐怕这个土默特部唯一的王,当得时间不会太久,等辽东大清知道这边的情况后,又会发兵来攻,那个时候,就只能再投降大清,继续当个都统了。
他在说完之后,就跪伏在那里,表现得毕恭毕敬的样子。就期待着明国皇帝训斥他几句,然后让他站起来说话。
为了尽量保证能出现这个情况,刚才说话时,他都耍了点小聪明。他知道中原王朝的皇帝,最喜欢草原上的人称呼他为天可汗,因此,他一见面之下,就直接先称呼上“天可汗”了。
崇祯皇帝居高临下,俯视着这个矮墩墩的建虏走狗,冷声喝道:“入关劫掠我大明,真是好大的胆子……”
古禄格一听,心中暗喜,看,明国皇帝要面子了,开始训斥几句,然后话锋一转,肯定是要自己好好悔过,然后再安抚自己了!这个在汉人中好像还有一句成语,叫软硬兼施,应该是这个!
他正在想着,就听到崇祯皇帝继续喝道:“朕之前刚有说过,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你土默特部入侵我大明,从此以后,这世上就没必要再存在所谓的土默特部了……”
听到这话,古禄格感觉有点不大对劲了,不由得抬起头来,仰视着崇祯皇帝,脸上真正出现了惊惧之色。不过在他的心中,还是在想着,该不会明国皇帝是给自己部族换个名字?比如那种带奴隶性质,或者彰显明国皇帝丰功伟绩的名字?
可谁知,就听崇祯皇帝忽然提高了点声音说道:“来啊,把他吊死在这谷口,让草原上其他部族看看,犯我大明者,这就是下场!”
“遵旨!”几名锦衣卫一听,立刻上前拖人。
古禄格都听傻了,直到被锦衣卫拖走,他才回过神来,连忙大声求饶,可是,压根就没用。因为他眼前的这个崇祯皇帝,其实来自后世,他的思维方式,和这个时代的人,或者说,和大明以前的皇帝全都不一样。
看着这一幕,郑崇俭和其他将领也都有点意外。他们发现,皇帝的表现,经常让他们猜不到!
但是,他们却很是高兴,特别是那些武将,当他们听到皇帝所说“犯大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更是激起他们身为武人的热血,这其中,也包括吴三桂!
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的武人,谁不希望自己能勇往直前,披荆斩棘,进攻进攻再进攻;而不是据城而守,看着敌人在城外耀武扬威,防守防守再防守。
因此,就吴三桂来说,他在关宁的时候,就没有感觉过体内的热血,更多的是憋屈,还有一些阴谋算计。可是,这一次奉旨随驾出征,却是非常地畅快,皇帝旨意一下,轻松惬意地灭了一个蒙古部族,何等快哉!
他日要能为“犯大明者,虽远必诛”而践行,也不失为一件豪情万丈之事!
崇祯皇帝自己倒没想到说了那么一句话之后,会在武将中引起不少想法。此时的他,把战场上的事情交给了郑崇俭,自己在边上看着他发号施令,学着处理战场上的事情。
俘虏要安置,还有散布在黄土高原上的土默特部残余也要清剿,另外,还有入关的乌拉特部那边,也要去查探战况,看是否要增援等等。而这一切都搞定之后,按照皇帝的意思,是要快速南下,真正去平叛了。
在他们正在忙着战事收尾时候,李自成已经领着他的手下,迫于整个秦地边军集结的压力,果断放弃了占据的陕南的几个县城,干起了老本行,比原本的历史上,提前蹿入了河南。
不过,和以前有不一样的是,这一次,虽然他照旧裹挟了陕南这几个县的百姓,可他却做了承诺,说河南富裕,土地肥沃,他带着他们去杀贪官污吏,给他们分田地。
崇祯十二年,北方照样是大旱,陕西也是,因此,原本陕南的百姓都眼看着要活不下去了,说不定去了河南还有一条活路,因此,这一次,很多都是自愿跟着李自成走了。
事实上也是,自从这次李自成从商洛山中蹿出之后,就凭借着“均田免赋”的口号,开始追赃助饷,他的队伍就一下滚雪球般急速扩大,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没有败过,越战越强,终于干掉了大明,却来不及转型,转而又便宜了满清。
这不,李自成到了河南,发现这里也是大旱,很多百姓都绝望着,听到李自成来会杀贪官,分田地,顿时,很多人都主动响应,里应外合之下,让李自成所部轻松就拿下了卢氏县城。
这卢氏县是属于峡州,也就是后世三门峡市所辖,属于河南府。北邻灵宝,东连洛宁、栾川,南接西峡,西南与陕西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县城距峡州不到三百里。
首战告捷,让李自成所部上下都很是欣喜,这些为首的头目都感觉到了民心的重要性,当众开始审判县令,还有城内那些富户,最后全部杀头,抢了城里富户的粮仓,甚至还按照承诺分发了一部分粮食。
听着外面对闯王的称颂,县衙大堂内,一众人等都很是高兴,似乎一下忘记了刚在陕西时候那种面临的官军围剿压力。
“大哥,真有你的,没想到这一招竟然这么好用?”刘宗敏兴奋地对李自成说道,“按照这个形势,要不了多久,我们估计比以前的队伍还要多了!”
活不下去的,定义为自己人;还能活下去的,就是他们要打击的贪官污吏和地主豪强,自己人,可以领到粮食,贪官污吏和地主豪强,那就抢他们吃的,杀了他们,就这么简单!
李自成听了,呵呵笑着,他心中确实自豪。商洛山中的一年,并不是白待的,被他给琢磨出了这一招,如今证实有用了。
这一次,就连李过也跟着佩服说道:“叔,如此一来,我们入河南看来是走对了。这边的粮食多,人口也多,只要官军晚些对付我们,等我们壮大之后,我们也就有对付官军的本钱了!”
“对啊,如今应该马上出击,再去多打下几个城池才好!”袁宗第同样喜气洋洋,第一次感受到当流贼,竟然还受百姓欢迎,这在以前可是没有遇到过的。
这一次,他们每个人的手下,都分到了很多,虽然男女老弱都有,可人数多了,精壮汉子也就有了。根据他们以前的经验,只要多打几战,生下来的人就是军中的精锐了!
大堂内的这些人,都为他们目前的成就感到欣喜万分。然而,他们自然不知道,如果是在原本的历史上,其实他们蹿入河南之后所收获的,要比这个位面多多了。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时候,朝廷在杨嗣昌的提议下,又加征了练饷。有了这个名头,底下的贪官污吏再借机敛财,迫使原本能活下去的又一大批百姓活不下去了。
这些能撑到崇祯十二年的人家,一般都是生活条件不错的,很多都是有读书过的。可是活不下去了,那有没有读过书都没用,首先要解决肚子才行。因此,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就有读书人开始加入李自成的队伍了。历史上有名的宋献策和牛金星等人,就是在李自成这次蹿入河南的时候,成为他的手下的。
可是如今,没有练饷加征,不少百姓人家还能活命,而且朝廷大军闻风而动,甚至传闻御驾亲征。在一般老百姓眼里,跟着造反绝对没有活路。除了那些已经饿得活不下去的人之外,一般百姓,但凡还有一点活下去希望的,都不会主动去追随李自成。
崇祯皇帝虽然还没有到河南,可蝴蝶效应却实实在在地在影响了。
此时的李自成,听到手下人的恭维,很是高兴,他当然希望自己的队伍越来越大才好,因此,马上就和他们开始商议,接下来攻打什么地方比较好?
可就在这个时候,就见负责他们队伍哨探的高一功大步走了进来,一脸的严峻,向坐在主位上的李自成严肃禀告道:“大哥,皇帝确实御驾亲征,如今已经打听来天子劲旅的消息了!”
一听这话,刚才还热闹的气氛,顿时就突然凝固住了。所有人的脸色,顿时变得有点担忧,纷纷看向高一功这个乌鸦嘴……m.
234 天可汗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