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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清风客栈的规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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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剑城靠近云西之地,往日里乃是极为繁华的城市。不过因为云西王的割据,天剑城成了朝廷与云西军争斗的边缘地区,因而比之前衰败了许多。

    七人入城,马车行驶在大街上,居然畅通无阻。

    寻常百姓,没有一个愿意天天生活在战火地带,因此很大一部分都迁移走了。倒是武者的数目多了许多。

    战争对于百姓来说是灾难,但对武林高手来说,却是一场机遇。

    大部分武林高手闯荡江湖,无非是为了名与利。但是天下又有哪样事情,比发战争财更加快捷?

    在云西军与朝廷大战的时候,许多武林高手便纷纷赶来这里。他们或是三五成群,或是独自行动,常常趁着双方大战时出手,劫掠精英士兵的兵器,甚至盔甲,最后拿到黑市里贩卖。

    要明白一点,天下武者当中,散修占了足足七八成。而大部分散修,其实连稍微出色一点的兵刃都没有。

    朝廷生怕江湖尾大不掉,对于兵器有着严格的控制。除了那些名门正派,一流势力外,大部分人使用的兵器都是极为低劣的次品。

    为了得到一件正规兵器,武者往往会选择到黑市购买。但是黑市黑市,顾名思义就是坑死人不偿命的地方。基本上朝廷出口的兵刃,正常价值在一百两银子左右,而放到黑市,起码能卖到五百两,涨了四倍。

    不过就算如此,还是有着太多的江湖客趋之若鹜。一件好的兵器,对于武者太重要了。

    &嘿,这次能赚翻了。”

    大街上,一位浑身是血的断臂刀客舔舔嘴巴,右手扛着一个长形的带囊。

    这次他在云山内埋伏了多时,终于趁着朝廷和云西军的两支五百人军队交手时,杀掉了三位朝廷精英士兵,四位云西军精英士兵,共夺得七柄长刃。

    只要拿到黑市贩卖,应该能得三四千两银子,够他快活一段时间了。虽然为此付出一条手臂的代价,让他颇为痛苦。

    &下,交出你手中的东西。”

    一位黑衣中年突然出现,拦在路中。

    独臂刀客眼睛一眯。

    黑衣中年缓缓拔出了剑,道:“东西或是命,选一样。”

    独臂刀客笑道:“凡事好商量,东西你要,给你就是。”

    他放下带囊,弯腰的一瞬间,突然暴起出手,藏在袖中的一记刀光宛如惊涛骇浪,笔直杀向黑衣中年。

    黑衣中年冷笑,长剑挥洒,如同毒蛇般连刺三下,将刀光破得干干净净。

    嗤!

    鲜血洒长街。

    独臂刀客不甘地倒下,亲眼看着自己以命换来的战利品,被人半路截胡。

    附近有很多江湖客经过,不过没有人在乎,再多就是往这里看一眼。

    发生在天剑城的杀戮太多了,每天都有人死,或是死于争斗,或是死于暗杀。敢进入天剑城的武者,哪个不是将脑袋别在裤裆上。

    事实上,这就是江湖,刀光剑影,残酷而血腥。

    放下布帘,唐风月轻轻叹了口气。

    他自幼出生在无忧谷,后来又高开高走,与之打交道的都是江湖中的上层人士,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底层武者的争斗。

    在他眼里十分低微的东西,原来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比命还珍贵。只能说,不同的层次,决定了不同的需求。

    唐风月倒没有假惺惺地悲天悯人。

    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没有任何公平可言。底层武者固然有底层武者的痛苦,但谁又说高层武者就没有忧虑。

    对于底层武者来说,至不济就是丧失一条命。但对于高层武者来说,失败一次,付出的也许就是一族的荣耀与性命。

    经过一番询问,马车最终停在了清风客栈门口。

    清风客栈,可谓天剑城最著名的客栈。

    因为这个客栈有一条很奇怪的规则,每个想要住进客栈的人,都必须先让掌柜养的一条狗闻一闻气味。

    如果那条狗允许了,哪怕你是个乞丐,也可以住在最豪华的天字号房间。而如果狗不允许,哪怕你是皇亲国戚,一掷千金,也休想踏进客栈一步。

    当然,也有一些自恃强大的武者不拿规矩当一回事,所以他们都死了。

    而自从死掉三位天榜高手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把清风客栈的规矩当成一个笑话。

    唐风月七人下了马车。

    &看,又是一群来找丢脸的。”

    &嘿,据说今天钱掌柜的心情不太好,这几人八成要倒霉了。”

    清风客栈附近也有不少客栈,武者们平时没有什么大事,都喜欢聚在一起喝酒聊天,见到唐风月几人往清风客栈走,不少人冷笑起来。


    从清风客栈开业到现在,每年住进去的人恐怖不满一百个。

    就算是最近在江湖中搅风搅雨的飞天门,也只有灭绝护法,女蛟龙和另一位女子被允许住了进去,这七个小年轻算是什么东西!

    &旺……”

    唐风月七人站在清风客栈门口,不一会儿,便见一条比狼还大,浑身金黄的大犬跑了出来。

    黄金大犬眼睛漆黑,张开的獠牙锋利而雪白。

    &位应该明白规矩,一个个上前吧。”

    黄金大犬身后,跟出一位面色冷硬的青年。青年目光淡漠,不过看到紫梦萝三女时,眼底深处却掠过一道异芒。

    &先来!”

    唐向柔第一个上前。

    黄金大犬凑了上来,绕着唐向柔一圈,最后安静离开。唐向柔露出笑意,因为这代表她通过了。

    岂料就在这时,黄金大犬突然转头大叫,由于事发突然,反而吓得唐向柔面色一白。

    黄金大犬冲上来,一口咬住了唐向柔的裙子,往边上一带,居然将大半个裙子撕开,骇得唐向柔惊慌大叫。

    人影一闪,趁着众人还没看见,唐风月已一把将唐向柔抱进怀里,以衣衫前摆遮住了她雪白性感的大腿。

    不少人暗自可惜。

    冷硬青年眯着眼睛,道:“阁下,你破坏了规矩。在大黄检查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插手,识相的滚回去!”

    唐风月直视对方的眸光,笑道:“你算什么东西,也能代表清风客栈说话?”

    他的感知力何等强大,方才黄金大犬都已经离开,分明就是这个青年暗中掐了一个指诀,随后才有了黄金大犬的异动。

    他充分怀疑,是这个青年在捣鬼!

    冷硬青年面沉如水,道:“我乃客栈的负责人,钱掌柜不在的时候,所有的事由我全权统筹!现在我警告你,再不退下,你就是罔顾清风客栈的规矩,与我清风客栈为敌!”

    唐风月淡淡一笑,准备抱着唐向柔后退。

    结果冷硬青年立刻吼道:“狗畜生,放开这女人!检查还没结束。”

    &的裙子破了。”

    &就算今日她的衣服被扒光,也要等检查结束之后再说。清风客栈的规矩大过天!”

    这话说出来,身后的唐向云握住刀柄,正要出手,却被唐风月阻止。

    &五,惹了祸算我的,你别拦我。”

    唐风月道:“二哥,区区一条狗,不用你出手,请让小弟来教训他。”

    唐向云哈哈一笑。

    冷硬青年不屑地看着唐风月,道:“你敢对我出手?我告诉你,就算是天榜第一在这里,也没胆子违背我清风客栈。小子你敢动我一根汗毛,就等着让人收尸吧。”

    他的眼中充满嫉妒和快意,目光在唐风月遮住唐向柔大腿的衣摆间逡巡。

    清风客栈的招牌放在这里,他就不信这小子敢怎么样。嘿嘿,对面这三个女人还真是极品,这次一定要……

    啪!

    冷硬青年的想法还没完,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冲击得头脑发晕,身体在原地晃了好几圈,才踉踉跄跄地摔在地上。

    大街上一片安静,那些来往的江湖客们都惊呆了。

    过来好一阵,冷硬青年才反应过来,他被打了,他居然被对面的小子狠狠地扇了一个大巴掌。

    他怎么敢?!

    &死定了!”

    冷硬青年恼羞成怒,五指成爪,随着一爪探出,顿时一道黄金爪影笼罩唐风月,似要将他掐碎。

    这是钱掌柜传授的黄金爪。

    冷硬青年三十多岁,虽然没有排入天骄榜,但那是因为没有战绩传世。他相信凭自己的实力,大部分一等天才都不是他的对手。

    &不量力。”

    唐风月摇摇头,一挥手,黄金爪影破碎,冷硬青年亦倒飞出去,鲜血吐了一地。

    &你敢违抗清风客栈,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你!”

    唐风月哈哈大笑,道:“一口一个清风客栈,不过是个狐假虎威之辈!如果钱掌柜放手将客栈交给你,我相信不出半年,清风客栈的招牌就会被你玩完。”

    冷硬青年快要气昏过去。就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客栈内响起:“哦,那么按照唐公子的意思,钱某应该怎么办呢?”

    冷硬青年大喜,指着唐风月,得意道:“主人你回来了!还请主人为我主持公道。这小子嚣张大胆,无法无天,无视清风客栈的规矩,小人建议将他就地格杀,以正客栈威名!”



第七百一十四章 清风客栈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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