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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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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笔神阁 m.bishenge。com

    叶九第一次见路盛铭,是在镇上的小桥上。木制的小桥,几根柱子分设两边,下边是清澈见底的湖水,倒映着周边连绵的树,泛着绿,江南独有的好看。

    素衣的年轻男子就站在桥上安静看着桥下的湖水,听到声音,微微扭头过来——叶九第一次见到那么好看的人。

    墨黑干净的短发,细挑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微微抿起的薄唇,线条精致的侧脸。轻轻看过来一眼,温柔平和,眼底有清澈明亮的笑意。

    叶九正对上他的视线,微微一怔。

    穿着水蓝色长裙的小姑娘,黑发如瀑,白皙的小脸却不可抑制地红了。

    他不是镇上的人,叶九知道。

    镇上没有这么好看的人。更何况,看身高长相,和周身的气场,也不是江南男子该有的。

    两人不经意对视,都是一愣,随即相互点头微笑,算是问候。

    叶九随后过了那座桥,去参加镇上的书画展。

    有阳光细透绿枝。

    少女眼角轻扬,两腮绯红,明亮的眼睛里面有好看的光,跑了一段路,偷偷回头,去看桥上清俊的身影。

    未曾倚门嗅青梅,单是那灵巧的少女闲愁,丝毫不差。

    此时,她还以为,只是不经意的一见,片刻惊鸿;却未想到,原是牵绊的一生。

    ......

    路盛铭转眼,余光扫见少女飞扬的裙摆和脚上细致的蓝染绣鞋,窈窕的身姿很快消失在一场小桥流水中。

    他莫名笑了笑,温和干净的脸上透着淡橘色的阳光,瞳孔黑亮,转身,沿着叶九离开的方向走去。

    **

    镇上的书画展不隆重,算是祖宗上延传下来的,但是由于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少,展会也就越来越敷衍。

    尽管如此,叶九还是每次必到。更何况,听说今年刚换的镇长的对这一传统非常重视,说不准会搞出些大名堂来。

    她小跑着赶到,坐在观众席老老实实等着。十几分钟后,新任镇长上台讲话,说是要把小镇书法弘扬起来。

    叶九脸上一本正经啪啪跟着大家鼓掌。

    一双大眼睛却滴溜溜的转,突然看到一个微微熟悉的身影,白衣黑裤,正在一边微微躬身写着什么。

    原来他也是来参加书画展的啊......

    少女未及多想已经起身,扯着裙摆悄悄往男子身边跑去,猫着腰,脚步轻盈,不时望一眼台上的领导。

    路盛铭是凝神写字,一笔将收,目光突然扫见木桌上一只白嫩的小手拍了上来。

    他一愣,扭头看去。

    目光猝不及防看见少女桃花般娇嫩的笑脸盈盈,笑出了小白牙上面粉红的小牙床,大眼睛眯成月牙:“喂!”

    他一怔神,笔落重了,宣纸上洇出个大墨点子。

    刚刚仔细写了十几分钟,全白费了。

    偏偏罪魁祸首还毫无歉意,指着桌上的纸,大眼睛望着他,避重就轻:“你字写得真好看。”

    其实叶九不是避重就轻,她是真心实意的夸奖,路盛铭的字确实好看。她生在书香门第,父亲是镇上的老师,书法算是一绝,也没有路盛铭笔下的风骨。

    可他看着连二十五都不到。

    路盛铭一笑,少年再温和却也是意气风发的:“姑娘过奖。”

    叶九摇摇头:“我认真的。”大眼睛使劲望着他,生怕他不信自己一样。

    路盛铭看着近在咫尺的大眼睛,啼笑皆非。

    正想说点什么,身后有人叫他。

    他回头,叶九跟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是新任镇长?

    叶九一挑眉,有点茫然的回头望他。

    路盛铭应了身后人一声,再转身看着自己身前的少女,微微笑:“有人叫我,我先走了,失陪。”

    “......哦。”叶九呆呆点头,任由那人转身离开。

    路盛铭走了几步,突地一顿,不由自主地转过身来——身后少女被风吹起的巨大蓝色裙摆和及腰长发渲染出一幅画。

    他目光有一瞬间的暗沉,笑着开口,声线温和:“小姑娘,你叫什么?”

    那小姑娘瞬间就眯着大眼睛笑起来,唇红齿白,嫩生生的娇俏:“我叫叶九。”

    身后有柳树枝丫被风吹来,挂了她的眼,一片绿称在少女粉红的面上。

    那人左脚一转,完全面朝她,迎着风,背着光,微微笑起来。

    “叶姑娘好,我叫路盛铭。”

    “哪个铭?”

    “铭记的铭。”

    言罢温和一笑,转身走了。白衣黑裤,背影清俊。

    留叶九顿在愣了一愣,片刻后,轻轻“哦”了一声。

    一段路,一段盛大的铭记么?

    真是好名字。

    一辈子所有的精彩纷呈,都得以铭记。真好。

    少女到底年幼,迷迷不知事。


    忘了,精彩纷呈会铭记,痛苦难当依旧会铭记。

    ......

    路盛铭少年壮志,放着好好的城里公子哥不当,跑来这小镇义务体验生活,给孩子们做书法老师。

    叶九一次给父亲送东西去学校时,正碰上讲课。

    她听得入了迷,就扒在竹子搭的窗台边,半蹲着听了几十分钟。下课铃响了才起身,腿一麻,就要朝前倒去。

    正撞上一朣胸膛。

    有干净的茶香瞬间填满鼻息。

    ——————

    曾经的记忆太美好,所以此刻叶九见到门前的人,心如刀割。

    少年早已不再意气风发。

    红着眼,下巴上有沥青的胡茬,狼狈不堪。

    他说:“小九,你跟我走,我能做到。”

    叶九清冷一笑:“自己救路家?盛铭,你我都清楚,如果你自己便能做到,当初就不会走。”

    路盛铭闻言一阵沉默,再开口时,声音哑得像含了几斤的沙石,连抬头看一眼身前人的勇气的都没有:“......抱歉。”

    叶九没说话。

    路盛铭:“那如果,我能为你放弃呢?”

    “......盛铭。”

    “......什么?”他几乎在颤抖。

    叶九指甲狠狠插.进掌心,抵御亲手放弃爱人的痛:“你放弃,那么百年之后,我情何以堪。”

    “.........”

    “你走吧,既然当初便决定要走,现在,就不该回头。”

    “小九......”

    “走!”

    她仰了头,隐住含在眼边的泪:“我叶九,不需要你这种不甘的施舍。”

    叶九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怨他,那天毫无挽留的离开。

    或许是吧。

    他的背影太决绝,她怕了——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天崩地裂。

    她会死。

    身后人静默无声。

    她的手不自觉扶上平坦的小腹,轻轻磨挲。

    ——其实这一生,得这样一个人如此,已经够了。

    至于他,

    不见了,她和他,这一生,最好不相见吧。

    她听见自己冰冷刺骨的声音一字一句的蹦出:“路盛铭,这一生,别再来见我。”

    就这样吧。

    她入不了叶家族谱,也踏不进路家大门。

    ——————

    往后的许多年,她一个人带着南桪,日复一日的生活。

    未婚先孕,夫家又不知道是哪里人,民风保守的村子当然会有不好听的流言,就连南桪也不止一次看见过有村子的红娘上门来,想要给叶九说亲事。红娘苦口婆心,说她这么一直下去,不是个事。

    无一例外的,都被她客客气气赶了出去。

    她说:“我未婚先孕,名声败坏,又带着个孩子,就不嫁人了,省的拖累人家。劳喜娘挂怀。”

    也有男子自己上门提亲的。

    叶九说:“我只嫁我喜欢的人,不是你。”

    流言越来越多,越来越难听,可叶九从不在意。

    这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子,却在冷漠的现实面前,用一副强大不可摧的姿态,固执的捍卫着自己的爱情和骄傲。

    多年一日。

    哪怕她的爱情早已另娶新妇,哪怕她的骄傲在外人眼中,可笑而可怜。

    可她不后悔,到最后,还把自己唯一的骨血双手奉上。

    直到他的死讯猝不及防的传来,她病来如山倒。

    高烧不断,一场场日夜不断的梦里,全是他的脸。

    他那日轻轻一笑,清淡一句“姑娘过奖”,她念了一辈子,带进黄土,被岁月掩埋。

    他最爱叫她“小九”,那么温柔平和的人,却总是亮着眼睛,嘴角笑意璀璨,微微无奈:“小九,别闹。”

    叶九知道,她这一生,从不是为他而活。

    她是为了自己的爱情。

    孤独活了一生。

    老死江南。

    其实啊,呵,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第五十四章  
温清欢作品:  一寸寸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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