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枪声之后(1 / 1)
地包天冷冷的说,司徒大哥,你还是老样子,你会为了你关心的人放慢步调,人是够仗义了,可这也成了你的弱点,刚才我开枪的时候,你本来可以朝着我的脑袋砍杀过来,但是你却没有,因为你发现我的枪口并没有对准你,你犹豫了,这就是你最致命的弱点,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连这点情分都割舍不下的话,这场争斗当中,你注定是失败的那一个。
我还在刚才那一声枪声中没有回过神来,刚才那突如其来的一枪,虽然大毛和傻姑娘都没有受伤,但是却被吓坏了,大毛睁大了眼睛和嘴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傻姑娘吓得哇哇大哭,那巨大的哭声在这狭小的屋子里经过墙壁的回荡,显得更加凄厉。很明显,地包天这一枪是故意打的地面,以他一个职业军人的能力,在我冲过去的时候何止开一枪,就算连开两枪,爆了大毛和傻姑娘的头,恐怕我都还没能够冲到他跟前。
听见枪响之后,外头几乎所有人都进来了,屋子的门口顿时被挤了个水泄不通,这下子如果要逃走,恐怕只能从先前被我撞破的窗户里出去了,但是很显然,就算是脱身也只能我一个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保全大毛和傻姑娘了。
说得自私一点,其实傻姑娘的死活对于我来说影响并不大,毕竟也没什么交情,也就说过几句话而已。但是大毛我却不能放着不管,而大毛也不会不顾傻姑娘的死活,如此一来,我们三个人绑在一块儿,反而成了个累赘。
门外的人冲进来之后,几个男人迅速分开了大毛和傻姑娘,并反手扣住了他们的双手,虽然没有用绳子捆绑,但是大毛和傻姑娘还是变成和刚才一样,无法挣脱了。在这个屋子里玄术派不上用场,我和大毛互相牵制着彼此,反而变成了被动的一方。而那个女人自打冲进屋子以后,就拔出一把非常短的枪指着我,眼神警惕地望着地包天,仿佛是在等他的命令一样。
霎那之间,屋里一片安静,我耳朵还因为刚才那一声枪响而嗡嗡作响,抓住弯刀的手也在绝望之下开始瑟瑟发抖,我咬着牙齿,心里竟然因为极度无助,差点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地包天看大毛二人都被制住了,于是缓缓放下了手里的枪,接着对那个拿枪指着我的女人说,把枪放下,三个人都绑了吧,就关在这屋子里。
女人着急地说,你别闹了好吗?我知道这是你好朋友,可是现在他什么都知道了,夜长梦多,还是早点解决了吧。地包天叹气一口说,这里是郊区,周围也没什么人家,放了一枪在别人听起来就跟放了个鞭炮似的,不会有事的。他们肯定早晚都要处理,但是在那之前,我希望徇个私,再给我这大哥一次机会,等我们挖到了那头石犀,如果他们还是不肯归顺,再杀不迟。
我心里除了有些无奈和绝望之外,更多的,则是因为地包天的冷漠无情,我为我这兄弟变成这样,而感到非常悲哀。几个男人走了过来,一下子夺下了我手上的弯刀和我的挎包,接着把我的手朝着背后一扣,然后用绳子将我的肩膀和手一起捆在了一起,这一幕,就有些像当初我被批斗的时候的样子,区别只在于我此刻并没有戴什么高帽子,胸口也没有挂着表明我反动身份的大字牌。于是在他们抢走我的弯刀和挎包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做出反抗和挣扎。
将我们三人绑好之后,其中一个男人翻了翻我的包,把那把我放在包里的手枪拿了出来,递给了地包天。地包天拉了一下枪栓,好像是将子弹退出来一样,接着把枪重新揣回到自己的裤兜里面。接着地包天走到我的身边,从边上拉来了一根凳子,轻轻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接着他蹲到我身边对我说道,司徒大哥,时间不多了,你也好好想想吧,有些事一定得有人去做,这叫做先驱,咱们过惯了坐享其成的日子,也是时候做出一点奉献了。
我已经无力反驳,因为地包天此刻的逻辑已经完全被洗脑,他认同的真理仅仅是他心里的那一条罢了,我也深知无论我此刻说什么,都绝对无法扭转他。于是我咬着嘴唇一声不吭,我甚至把头转向了另外一侧,然后闭上眼不去看他。
只听见地包天对那个女人说,你去帮我把隔壁的屋子收拾收拾,今晚上我就睡在隔壁,还有,你联系的那个师傅到底什么时候来?女人说,听说已经在成都接到了,现在天色晚了,估计他们要住宿一晚才会过来,估计怎么着也得明天中午了吧。地包天说道,那好,咱们就等到他来了,把这女鬼掌握的消息给套取出来,剩下的,该动工挖土,那就动工挖土吧。
听地包天的口气,这件事他自己是不会做的,要从女鬼身上找到线索,还必须有一个师傅来帮忙才行。我心里一点都不怪那个师傅,因为他未必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如果知道了,恐怕下场也会和我们一样,连我和地包天多年的兄弟他都能够下得去手,更不要提那些旁人了。
于是当天晚上,地包天等到那个女人收拾好了边上的屋子,就带着我的挎包,还有那个女鬼的竹牌子离开了屋子,在我们这间屋子里面,就只留下了一个男人看坐在屋里看守着我们。大毛看上去很是沮丧,即便是此时此刻,他也始终让傻姑娘偎依在他的肩膀上,我看着他们的样子,心里很是心酸,要知道一个人一生是很难找到一个愿意一直相伴的人,且不论对方是聪明还是傻瓜,这都是大毛自己的选择。可惜的是当大毛刚刚才做出选择的时候,却好像已经没有时间和机会去证明这一切了。
而傻姑娘好像是惊吓过度,这会儿反而不哭了,而是每隔几秒抽噎一下,就好像先前是哭狠了还没缓过劲儿来一样,倒在大毛的肩膀上,就沉沉地睡了过去,都说傻子的一生是快乐的一生,因为他们可谓无欲无求,但是原本应该糊里糊涂却快快乐乐过完一生的傻姑娘,却因为卷入了这样一个事件里,到了此刻心中留下这段不好的记忆。
那个看守我们的男人目光一直在我和大毛身上晃来晃去,一点也没有走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军队生涯让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此刻别说是我了,就算是一只苍蝇,只怕是也难以逃过他的双眼。不过我还是打算一试,因为这间屋子可以让我们施展不出玄术,但是只要我能够跨出这个屋子一步,我就能立刻收拾了在场所有人,当然,只要我不被枪打中的话。
于是我对男人喊道,喂,有尿壶吗?我要撒尿。我直接就说是尿壶,因为我相信他是肯定不会带我出门去撒尿的,我也并非是真的尿急,而是希望趁着他去拿尿壶的这个时间里,我好迅速把刚才被我撞破的窗子而留在地上的玻璃碎片想法子抓一片在手里,虽然我的手是被反绑住的,但是主要我一个打滚就能够抓到地上的玻璃碎片,只要我不让对方看到我的手,我就能够想法子割开绳子。
而我之所以这么确定地要尿壶,是因为我太了解地包天的性格。在我闯入之前,很显然这个屋子是地包天居住的地方,而放眼望去也没有别的屋子可以当做茅房,地包天从小就是一个有着些许洁癖的人,早年上学堂的时候,他就觉得先生家里的茅房很脏很臭,每天即便是憋着,也要把屎尿憋回家再方便,因为他的洁癖,先生还曾经用了一句话来形容他,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为这件事我曾经取笑了地包天很长时间。而地包天那时候就住在二叔家里,二叔家我也是常去的,一般来讲那个时候都会觉得晚上出去上茅房会很冷还有蚊子,还得走这么一段路,一来一回估计瞌睡也醒了,所以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准备夜壶。但是地包天却死活不愿意,因为他说心里想着夜壶在床底下,就会觉得很臭,然后彻夜无法入睡,索性就不要了,要么就自己出门去解决,要么就憋到天亮。
所以我知道,这间屋子里,可以有任何东西,但是绝对没有尿壶。除非这些年在部队里已经让地包天彻底改变了这个习惯。
果真那男人听见我说要撒尿的时候,没有搭理我,看了我一眼就把眼神挪开了。当时我们已经被关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手脚都有些麻了,我们都如此,那看守我们的男人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也许他会认为这是个让他活动下手脚的机会。可是他却好像完全没听见我这句话一样,对我的要求不理不睬。
于是我又对他说道,喂,跟你说话呢,我要撒尿,请你给我拿个尿壶来!我刻意把“请”字加重了语气,以免太不客气,也向他表达我却是有些内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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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枪声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