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摇滚不死(1 / 1)
百分之十二还不签,那么路小苏就绝对是个智障了。
新手没人权,他相信跑遍整个魔都,可能都找不到分成更高的了。
在地球上,《龙族1·火之晨曦》在第一年就卖了超过100多万本,放在这个时空来换算的话,由于没有盗版还有大家的消费水平都很高,一般会翻倍,至少能卖近三百万本!
当然,江南在写《龙族》之前,他也是出版作家里的大咖,路小苏只是个新人,在年轻人圈子里没有任何影响力,但抛开这些不谈,咱野心也别太大,卖一半总成吧?
哪怕打个对折,那也是一百多万本了!
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没有人明确指出青春幻想小说这个概念,连网络小说都还停留在龙傲天的时代,这本《龙族》绝对是有大量爽点的!
一本书定价在25-30块,基本上会定在28块左右,100万本就是2800万的销售额,以8%的版税分成算,那也是收入轻松破200万的。
这还只是第一年的销量。随着《龙族》不断的出第二本第三本,《龙族1》的销量只会越来越高!
拜托,你总不能从第二本开始看吧?
江南版税分成有多少,路小苏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龙族1》给他带来的收益,以8%来算,都是绝对能超过200万的。
而买断一般都是买下所有版权,据他所知,《龙族》的漫画卖的一样火爆,他选择了买断,漫画他就没有分成了。
他不认为买断价格能高达几百万,真有几百万的话,宁樱能被业内笑死!
给新人几百万买断价?脑子秀逗了?
更何况,宁樱给他的分成是12%。
只要卖到100万本,税前收益就有300多万了!哪个出版社敢给新人300万买断价?
“不想听听买断价格吗?不会后悔?”宁樱看了路小苏一眼,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天生带有一丝媚态,随便一个眼神都别有风情。
虽然她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正是有着这一股独特的风情,导致她格外迷人。
她身子微微向前倾,忍不住打趣了一下面前的大男孩,继续道:“你就真的那么自信?”
路小苏点了点头,他都能闻到宁樱身上的香水味了。
他对着宁樱道:“是的!”
很简单的两个字,却透露出了无穷的信心,甚至是狂妄!
不知道为什么,宁樱也被这股信心所感染了。
之前对于新领域的尝试,她还心怀忐忑,也不知道这本书能不能卖的好。现在,这股忐忑却随着路小苏的一句话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和路小苏很郑重的握了握手道:“合作愉快,祝新书大卖!”
.......
.......
杭城,某公寓。
“耳神”慢慢摘下了自己的专用耳机。
他从桌子上拿起了香烟,从里面抽出了一根,缓缓点燃。
“真的是畅快!”他深吸了一口香烟,熟练的吐出了一个烟圈。
多久没有听过这样高质量的摇滚了?得有好多年了吧?
他点击了一下音响外放,没多久,bose蓝牙音响里就传出了歌声。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正是路小苏两天前上传的《追梦赤子心》。
他又吸了一口烟,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心脏却在砰砰砰的跳!
他感觉他的耳膜都要炸裂了!这首歌他已经听了一下午,每一遍听都是那么燃那么热血沸腾!
“砰砰砰!”门外传来了猛烈的敲门声。
“怕是又被人举报了。”耳神熄灭了香烟,打开了自己出租屋的房门。
果然,门口站着的是秃顶的房东,每次看到他的秃头,耳神都觉得有点儿刺眼。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放歌别放那么响!楼下的房客又来举报了!”秃顶房东数落道。
“是是是,我等会就调轻一点。”耳神很敷衍的道。
他给人的感觉永远是很丧,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好像永远都是睡不醒的状态。
还不是你自己省钱?房间的隔音效果那么差,怪我咯?
“不准再有下次了!”秃顶房东无奈的看了耳神一眼,就准备转身离开。
耳神正要关上门口,秃顶房东却回头道:“这首歌叫什么?刚刚在门口站了会,本来还没睡醒,一下子就精神了。”
“叫《追梦赤子心》!”耳神回答道,他很认真,就像是在分享他珍藏的宝贝。
秃顶房东有点纳闷,还头一回见这个年轻房客这么有精神的回答他的话.....
回到自己五楼的屋子后,房东打开了企鹅音乐,试听了一下这首《追梦赤子心》。
副歌部分,那一句“向前跑”一开口,房东就忍不住一激灵。
他挠了挠自己的耳朵,摸了摸自己的秃头。他怎么都没想到,都一把年纪了,居然被一首歌燃到!
摇滚呐!这是他年轻时候最爱的摇滚!
他也曾站在台下呐喊过,他也曾和耳神一样,那会只要爸妈不在家,就在家里放CD放的很响,哪怕邻居来举报,他也绝不理会!
可是这几年的摇滚乐,越来越像是噪音了。
房东不懂音乐,但他也有自己的喜好,他不喜欢现在的摇滚乐,从里到外,从歌词到曲子,都透露出了一股浮躁。
十多年前的摇滚乐,不是这样的啊!
“《追梦赤子心》吗?这个歌名,取得真好啊!”秃顶房东感慨道。
点击,下载!
......
......
夜。
“耳神”坐在电脑前,打开了微博。
他已经把三首歌全部听完了,每首歌都听了不下十遍,三首歌,全部都是精品,全部都震撼人心!
原本他有点意外,这个路小苏的《晴天》实在是惊艳,如果他再出几首同水平的情歌,耳神相信他一定能爆红!
但他没想到,这个路小苏却出了三首摇滚。
说实话,一开始他是失望的。
谁还没个专精?你个唱情歌的,突然创作了摇滚?
最糟糕的是,多少年了?快有十年了吧?
自从十多年前的摇滚大时代结束后,那一批摇滚老炮儿都慢慢淡出了大众的视野,整个华夏有多少年没有出过优质的摇滚乐了?
现在的地下乐队们,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以为画着烟熏妆甩着长头发,就是酷炫就是摇滚了?
大错特错!
他不知道这些歌里具体少了什么,但他的耳朵是何等敏锐,他就是觉得,这几年的歌和十多年前的摇滚歌相比,少了点什么内在的东西!
但他在这三首歌上找到了!
他最喜欢的是《追梦赤子心》,正如歌中所唱,他希望华夏的摇滚也能一路向前跑!
摇滚真的死了吗?
他摇了摇头。
他的双手在键盘上飞快敲打着,很快就编辑好了一条微博。
点击,上传。他在微博上分享了这三首歌。
不像以往,他这个大喷子要写几百字的乐评去喷一些歌,这条微博仅有短短几个字。
——“摇滚永远不死!”
第五十四章 摇滚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