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五)(1 / 1)
神棍不可怕,就怕神棍自己都不相信有神。
适提出了问题,但却没有急着解答,而是用那些孩子们马上要来听故事为借口搪塞过去。
留下悬念,以后再讲,也或许是因为人暂时太少,等人多了再讲。
墨家的明鬼与天志,是个解决不了就难以壮大的漏洞。他即便不信,可既然想要依附墨家搞事,也不得不谈这个问题。
晚饭之后不久,陶罐还没有刷洗干净,就有一些孩童来到了院落里。
几个懂事的孩子沿途采了一些蒿草加入院落内的火堆之中,艾草燃烧的味道是蚊虫所不喜的,正可以驱蚊,也方便围在四周听故事。
适很会讲故事,在这个时代,哪怕最粗陋的讲故事技巧,也会吸引很多的人。
孩子与闲来无事的大人们,眨着眼睛,听着发生在他们千里之外、半百之前的楚国故事,对那个受了伍子胥千金请求不要说出自己下落而以为侮辱人格投河而死的奇女子感慨不已。
故事说到最紧要的时候便停下,推说天已经太晚,不要误了明天早晨去田里干活。
人群散了,伴着星辰。
人群又来,伴着落日。
就这样,这间矮小的院落,成为了附近村社越来越多的人晚上乘凉时的聚集地。
一开始只有二三十个孩子,七八个大人。
后来有了四五十个孩子,二三十个大人。
故事从伍子胥悬头笑看亡国,讲到仓颉造字天地变色;从墨子止楚攻宋,讲到齐国田家大斗出小斗进吸引农奴逃亡;从大禹顺应天志统领诸族修河开垦杜绝继承权内战,到周朝顺应天志井田殖民弃用奴隶少用牺牲祭祀,再到如今的生产条件下天志应该是什么样……
再后来,每家轮流准备一些柴草,将火堆点的闪亮,每晚听故事的时候也围着火堆搓麻条,学着用芦苇杆编凉席,或是用火烧木头挖出孔做连枷,还有种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甚至于到最后,人们开始觉得芦花家的院落太小,将地点转移到了谷场上。用刚学会的、用芦苇杆编好的凉席,搭了一个可以遮挡夏雨秋风的凉棚。
适也在大约一个月后,终于组织了一次取代了村社原本公益权力的集体行动,带领着这些整日听故事、学编席、做连枷、发牢骚的人,给村社内一家孤儿寡母翻修了一下屋顶。
简单的茅草和芦席做的屋顶,总可以防住随着雷声轰隆而越来越多的雨水。
但他一直没有再谈天志和鬼神的事,他觉得还不是时候。
既然天鬼已死、天志可推,那么便只有现世而没有来生,更没有地狱天堂。
没有地狱天堂、恶鬼六道、轮回往复,想要这些村社众氓相信乐土存在,就只能在现世让他们看到。
让他们看到希望、摸到真实,切身体会那种以往不敢想象的幸福。
这种希望和真实,在适没有权力、没有土地、没有金钱、没有耕牛驽马的时候,只能依靠那些已经播种下去、但还没有收获的种子。
在收获之前,播种下九重乐土的幻想;在收获之后,就能触摸到九重乐土的希望。
……
种植,需要知道节气。
宋国用的殷历,比适所熟知的农历要早一个月,殷历的正月是他熟悉的农历的十二月。
虽然历法不同,但是最基本的冬至是一样的,这一天木杆的影子最短,而且冬天不像夏至那时候氤氲满天影响观测,这一天各国都算的很准。
这时候的天气也比前世暖和的多,适听苇说起过他见过鳄鱼,宋国放到后世就是河南,这里能有鳄鱼显然要暖和的多。
他手里的种子基本上都可以在冬天到来之前收获,无霜期足够,节气也基本上对的上后世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的时间点。
种子的事,只有芦花和苇知道,他们也是最早听过《天问》的两个人,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说出去。
选好的土地隐藏的不错,谷子在结穗后虽然总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当不起高粱才能用的青纱帐,但也足以遮掩住一些人的视线。
三周亩的土地早已经空了出来,苇虽心疼于适将那些长得很好的谷苗全都拔了出来,却也在玉米、棉花、花生、芝麻等发芽后充满喜悦。
地瓜放在家中,用湿润的沙土催出嫩芽;土豆一切数瓣,深埋在土靠生命的力量拥抱阳光;向日葵长成后最怕成群的飞鸟,栽种在院落之内,未曾开花之前和凤栖之木有几分相似……
最让苇和芦花吃惊的,不是这些种子真的发出了芽,而是适的种植方式。
天不亮,适便拿着木耒上了田。
将原本松软的土地深深地挖开,靠着简单的石锄备出垄墒,半步一行,这是和别处完全不同。
到中午,别人歇晌的时候,适背着一个柳条筐,拾捡阡陌间的狗屎、牛粪。每天傍晚吃饭之前,又会跑到淤泥池中,挖出一筐淤泥,填在自己的那三亩小地上。
每一行垄墒之间,都细细地埋好难闻的艾叶,让那些习惯在地下生活的蝼蛄地蛆无可奈何地搬走,远离这难闻的气味。
种下种子的前几天,每天晚上都靠着一张凉席支起的小棚子,恐吓着那些趁夜出来的老鼠。
玉米传粉要靠风,所以玉米要种的很密。否则那些花粉到处乱飞,落不到穗子上,玉米粒会像是七十岁老人的牙齿一般,稀稀落落。
胡萝卜喜欢水肥,需要深挖松土。否则僵硬的土地上长出的胡萝卜不能叫鬼指,也或者那天鬼是武大郎的模样。
地瓜叶子喜欢扎根,若是平时需要将这些扎的根挪走,但在这时候需要让他们多扎根,以长出更多的块茎。
南瓜喜欢爬蔓,可不能让他们和花生太亲近,不然要把花生给遮死……
不同的作物,要用不同的手段。
种地,是项技术活,不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只不过这项技术已经深入到诸夏后代每个人的心里,以至于让人们以为这是最卑贱和最没技术含量的活。
在苇看来,这哪是侍弄庄家,简直比得上远处贵族私田里那些侍候贵族的隶奴了。
若是地要这么侍弄,可要累死个人,一家百余亩地,这样精耕细作可不行。
他哪里知道适所熟悉的那个年代之前,人多地少,精耕细作已经成为农家的本能,再不是春秋战国之时地多粗犷的年月了。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适的肩膀因为整天背筐变得厚实了,双手有了和木头整日亲密接触留下的茧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还要帮着苇和芦花忙地里的活。纵使兄妹俩都不用,他也依旧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劳动力,自己算是个只吃饭不要钱的长工,怎么都不会有人厌倦。
晚上则是撑着疲惫的身体给大人和孩子们讲故事,讲一些简单的疾病预防,讲一些简单实用的农闲可做的手工业。
累的实在扛不住的时候,适会躲在没人的地方,自己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想要做大事总要吃大苦,必须保证第一波收获惊吓到众人,这样才能讲天志明鬼,这样才能在墨子回来之前就有所名声。
人是最为坚韧和有耐力的动物,牛马都不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
适也不知道,但这一个月后,他知道自己原来竟能吃这么多的苦。
两个月后,天更热了。
一场夏雨之后,那些昂贵的种子带着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地朝着天空伸展着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长得常年拉弓的贵族的拇指般粗细;地瓜铺满了那一小片土地还在不断扩张;土豆没有从美洲偷渡来的瓢虫侵害并无天敌;芝麻节节升高已经绽出黄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并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纱帐却也站的笔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会……
旁边那个可以挡烈日、挡夏雨的简单凉棚下,苇和芦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着这些不断成长的作物,怎么看也看不够。
比起原来漫天撒籽的散乱,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锐的士兵,说不出的壮美。那些铺开的绿叶黄花,结出的是几个月前听到的亩产数石的希望。
适选了两根胡萝卜,挖出来洗干净递给兄妹俩,脆甜的味道带着清香,芦花觉得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早没有了当初听到鬼指这两个字时的恐慌,反倒是充满了对天鬼的感谢。
汁水在口舌间荡漾,舍不得下咽,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见的细沙般的糊浆,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着。
清脆的响声后,芦花将剩下的一半递给了适。
“你怎么不吃?”
适没有接,笑道:“我吃腻啦。如今鬼指是好东西,你们就是天天当饭吃也吃不腻,至少比饿肚子强。可我们墨者啊,却盼着天下之人吃腻了鬼指,终于发现还是粟黍麦好吃。”
芦花想,怎么会有人吃腻了鬼指?要是自己选,宁可天天吃鬼指,要是煮熟了也一定很甜。
或许有一天,真的吃腻了,可最多也是发现粟和黍比这鬼指好吃,麦子算个什么呢?怎么能比这东西好吃呢?
又一声咬断了鬼指的脆响后,芦花靠近了适,小声道:“小哥哥,你肯定没吃过麦吧?麦才不好吃呢,煮的再久那皮也不好吃。”
她想,鬼指啊、墨玉啊、夏葵啊这些东西,你肯定比我知道好不好吃。
可是麦子啊,我可吃得多了,真的不好吃。你要说麦子好吃,别人可要笑话你。
我可不想让别人笑话你。谁也不行。她想,然后想着自己应该给自己做一件好看的新衣裳。
第十四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