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拐卖五万人口,死罪!(1 / 1)
张论弹劾王立“略卖人口”,并且略卖了五万人口,并非空穴来风!
而是,有法可依!
因为
明朝,跟历史上的所有封建王朝一样,是“以农为本”的社会体系。
纵然明朝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却还是典型的农耕体制。
立国之初的明朝,刚刚经历了战乱,经济凋敝,田园荒芜,流民失所。
再加上户籍和土地册散失严重,人口流动较大,朝廷的赋税和徭役很难征收。
于是,朱元璋下令,对全国户口进行核查,并整顿户籍,强化赋税和徭役的管理。
明朝严格的户籍制度,由此诞生。
明朝的百姓,按照职业详细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乐户等籍;
各种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
其中,
民户,世代务农,向地方和朝廷缴纳田税,并且服相应的徭役;
军户,世代镇守在各地的“卫所”,闲时屯田,战时从军;
匠户,世代为宫廷、官府及官营作坊服劳役,以额定的薪酬为生;
乐户,就是教坊司的各种妓女,世代为妓;
这样的户籍政策,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却又略有不同;
一般来说,只要祖上是什么户籍,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是同样的户籍!
当然,民户除外。
因为,民户可以参加严格的科举考试,可以为官!
为了保障赋税的征收,朝廷对民户的“里甲”制度特别严格!
将一百一十“民户”编为一“里”,丁粮最多的十户任“里长”,其余的一百户为“甲首”;
《明会典》中严格规定,民户“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也就是说,任何“民户”离乡百里以上,比如进京考试,或者离乡投奔亲属,必须持县府颁发“路引”;
否则,必被当成无籍流民加以逮捕!
当然,遵纪守法的民户,被称为“良人”。
如果有人将某个“良人”强行掳为家奴,或卖给他人为奴为婢,则称为“略卖”;
在元朝时期,“略卖”是杀头的大罪!
到了明朝,对“略卖”人口的定义更加完善,惩戒却有所减轻。
《明会典》中,“设方略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中,有明确的量刑和惩戒措施:
“略卖良人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卖良人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卖子孙为奴婢者,杖八十”;
“略卖弟妹、侄子、侄孙、外孙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两年”;
“略卖子孙之妾为奴婢者,减二等”;
五万山西的饥民被迁往四川,可以理解为被“略卖”到四川!
因为,这批饥民是被锦衣卫“护送”到四川!
没有路引!
那时的山西巡抚和知府、知县逃得一干二净,不可能发放路引!
也不可能发放五万张路引!
饥民们在四川种植烟叶,拿工钱,享一日两餐,可以理解为被“略卖”给王立为奴!
如果被认定为略卖人口,按照《明会典》的量刑规定,王折的屁股,将被打几百万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实,刚开始,五万饥民迁往四川,张论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只需稍稍运作一番,这批饥民就可补足卫所的逃兵!
对此,王立自然不乐意!
由西厂牵头,以每亩三百钱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万亩粮田,张化也高兴了好一阵子!
毕竟,这批粮田是各个卫所的屯田!
卫所的军户早就溃散,这批粮田本就荒在那里!
饥民到来之后,每年三十万的租金,全都进了张论的口袋,他自然乐意!
但,渐渐地,张论不满足于每年的三十万!
在他看来,烟叶加工成卷烟之后,每亩的收益是几十两、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
于是,他要求将租金加到八百钱!
王立自然拒绝!
张论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卫所种植烟叶,可惜没能成功!
因为,他没有王立那样的胆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变通”一下,当地的百姓,也不敢“出一里之间”!
更不敢将自己的粮田改种烟叶!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烟叶卖不出去,一家老小只能饿死!
没办法,四川的百姓,就是这么淳朴!
或者说,此时的他们,还能吃得上饭!
只想当良人!
还不至于铤而走险!
其实,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陕西或山西那样,连造反都敢的时候,就不用张论苦口婆心地游说了。
王立的料想,没有错!
张论确实是眼馋了!
加收租金不成,又不敢对西厂用强,就把王立“略卖”人口一事,捅到了京师!
如今,王立遭到弹劾!
证据确凿!
如果朱由检降罪下来,王立必是死罪!
满朝官员,几乎都看王立不爽!
就算没有仇怨的,也在眼红!
巴不得弄死他!
于是,朝中的文官们再也没有派别之争,全都调转枪头,直指西厂!
但,魏忠贤不敢让王立倒台!
那批饥民迁往四川,其中的前因后果,魏忠贤自然知晓!
于是,阉党成员与朝中文官们,再一次喷得你死我活!
大殿里,又变成了菜市场!
朱由检就像个看客,端坐龙椅之上,一言不发!
他的所思所想,没人知道!
直到王立进殿,菜市场终于安静下来!
“皇上!西厂将山西百姓迁往四川,确实是赈灾的一部分必要措施!
但,王公公并未上报朝廷!
这批百姓没有路引,确实是事实!
下官以为,王公公虽是出于赈灾所虑,但违反大明律法,是不争的事实!
王公公身为西厂提督,知法犯法,藐视皇上,略卖百姓数额巨大,理当革职查办!”
周延儒话音刚落,殿上从人正要附和,王立及时说话了:“首辅大人,你诬陷本厂公略卖百姓,可有证据?”
“按大明律法,民户离乡百里而无路引,既可判为流民!
这批百姓,是由西厂锦衣卫押送至四川,沿途各州各县皆可为证!
还不是证据确凿?”
“首辅大人,此言差矣!”
王立淡然一笑,向朱由检和众臣拱手致意,然后说道:“
大明的律法中有明确规定,略卖人口的对象,必须是“良人”或自家亲属!
然,本厂公前往山西赈灾之时,各州各府的“黄册”皆被流贼损毁!
也就是说,这批百姓,已经没有户籍证明!
首辅大人,请注意:这批百姓的身份是“流民”,而不是“良人”!
更不是本厂公的亲属!
何来“略卖”一说?”
王立的强行诡辩,满殿的文官,顿时全都懵了!
周延儒气得满脸通红,怒指着王立:“王二狗!大殿之上,岂容你胡言乱语!
那批百姓只是黄册损毁!
他们本来的身份都是民户!
并非你口中的“流民”!
你略卖人口,竟敢”
“首辅大人!”
王立打断周延儒的话,不紧不慢地说道:
“万岁爷早就下了口谕,户部、吏部已将本厂公的名字改为“王立”,还请多加注意!
另外,我想请教首辅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发现某人没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户籍,应该作何处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狱,还是以“偷漏重税”发配充军?
若要遣回原籍,又该遣往何处?
若是五万个这样的流民,又将遣回何处?”
音落,殿内一阵窃窃私语。
商议多时,仍无定论。
没办法!
王立一再强调“没有户籍”或“查不到户籍”,着实给文官们出了个难题!
正常来说,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两个!
如果查获的流民没有犯罪记录,一般都是责打几杖,然后遣回原籍,顺便罚些银两。
现在的问题是,明知那批百姓隶属山西,却因黄册损毁,查不到他们的“户籍”!
就算强行送回原籍,在没有原始黄册的情况下,当地的官员也不敢接收!
众臣实在没想到,略卖五万百姓的事实,王立仅仅以“黄册损毁”为由,就简单地大事化小了!
没办法!
众臣仍在议论纷纷,王立又说话了:“山西的民变愈演愈烈,洪总督正在调集各方兵马清剿!
若是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无银两,家无粮田,必会加入“三十六路”流贼之例!
今,本厂公以“流民”的身份暂且安置于四川,他们全都遵纪守法,勤劳耕作;
他们,不仅没有为祸四川百姓,还给四川的地方带来可观的赋税收入;
等到山西流贼被彻底剿灭,本厂公必会将他们遣回山西,核实户籍,妥善安置!
所以,还请万岁爷明鉴!”
此时,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给朱由检,他会如何裁定,几乎没有悬念。
众臣虽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然而,朱由检的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厂公对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确实有独到之处,是为各地安置乱民之典范!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万亩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卷烟,能换得多少银子?”
此话一出,众臣全都傻了眼!
包括王立!
特别是王立!
几乎,想死的心都有了!
张论的奏书中,并没提到这批百姓在种植烟叶!
阉党和众臣,虽然争得面红耳赤,争得你死我活,却保持着高度的默契!
“种植烟叶”这个关键问题,从没人在殿上提出!
但,朱由检还是知道了!
或许,他早就知道!
或许,他早就想问这个问题!
又或许,他已经在暗中调查了!
种植烟叶,再加工成卷烟的高额利润,他必然知道!
很明显:各级官员和坊间百姓的“吸燕”,他不再介意!
此时,此刻,他只想着从中抽税!
他真的是穷怕了!
王立正在苦思对策,朱由检又说话了:“关于种植香草的收益,诸位大人可详加调查!
一个月内,各自呈上奏书!
退朝!”
尼玛!
这一次,王立彻底无语了!
这个朱由检!
变得狡猾狡猾的!
竟然,让众臣“各自呈上奏书”!
你玩这一手,还让不让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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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拐卖五万人口,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