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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事不过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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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萱娘一行出了城,走了一个时辰便到了红河边上,看到的农作物无外乎是高粱、小麦、萝卜、白菜等,并没有什么新鲜的。

    “这是咱们的人种的,我听说西昌人种的东西有些不一样,咱们过了红河沿着岸边找找。”李锦道。

    因为红河郡现在属于夏国了,李锦和萱娘也没有多想,过了河便沿着河边缓缓骑行。

    “阿五,快看,这是什么花?”小美指着一片地问道。

    萱娘几个下了马,走近地头,见一种二尺来高的植物上开着一朵朵小白花。

    “这个可以吃吗?”春杏伸出了手,被扎了一下。

    “不能吃,这个叫,叫棉花,对了,三郎,我想起来了,这个棉花不仅可以做棉袄棉被还可以纺纱织布,棉布穿着比麻布要舒服多了,咱们那边是不是不种这个?”萱娘的记忆模式开启了。

    “你说的是真的?”李锦的眼睛一亮。

    “当然,我一直奇怪买布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什么,现在才想起了,原来是少了棉布,没想到西昌人居然会种植,我想西昌应该有棉布卖。”

    “既如此,走的时候一定多弄点这个种子回去,如果真能种出来纺纱织布什么的,这倒是一条不错的财路。”李锦想到了夏国国库的空虚。

    “阿五,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山花问道。

    “自然也是看闲书看的,书上有记载,只是没想到你比我先找着。”李锦替萱娘撒了个谎。

    萱娘笑笑,山花几个也不疑有他,因为她们的确见萱娘没事的时候就捧着书看。

    “走,我们再看看,还有别的什么?”李锦来了兴致,牵着萱娘的手沿着庄稼一一看过去。

    “这是什么?”荷花看见了地里一个个的一尺来长的黄皮瓜问道。

    “这个就是哈密瓜,那边有一位老伯,我们去问问人家熟了没有?”李锦抢着说道。

    可惜,对方还没等萱娘几个走近,看见了老狼它们,早吓的跌跌撞撞地跑了。

    “阿五,你看他们的冬瓜长得跟咱们的也不一样,居然还带了点黑纹。”荷花指着另一块地道。

    “冬瓜?”萱娘走过去一瞧,笑道:“这个叫西瓜,夏天解渴最好,很甜的,三郎,这个种子也可以带一点回去,你在京城吃过吗?”

    “没有,不过哈密瓜倒是吃过两次,也只是尝了尝。”

    “那这个熟了没有?”春杏指着西瓜问。

    萱娘上前,敲了几个瓜,她也不是很懂,胡乱挑了一个西瓜。

    “呵呵,这一趟还真没有白来,找到好几样种子了,尤其是你说的什么棉花,如果真能种成了,能解决多少人的穿衣问题?”李锦抱着瓜眉开眼笑的。

    “既这样,那我们再找找,看看还有别的什么没有,咱们多带一些新鲜种子回去,反正咱们手里有差不多五千两银子了,等回去后咱们就买一大片的地,种这些新鲜东西。”山花说道。

    “那我们就是地主了,哦,我要做地主,我要做地主啰,我回去后就买地做地主,气死他们去。”春杏兴奋得跳起来了。

    “好,我也要做地主。”荷花也笑了。

    她们从来没有想到,跟萱娘来这一趟西北,居然挣了这么多银子,这可是他们的祖辈们操劳几辈子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可她们几个小孩子却做到了,简直像做梦一样。

    “来,先歇一会,把瓜吃了,再做你们的地主梦。”萱娘打趣道。

    说完,她从自己的靴子里掏出一把匕首,把瓜切了,西瓜倒是熟了,也甜,哈密瓜就差一些,不过对萱娘几个来说也算不错了,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吃到这么甘甜的水口。

    “我一定要回去种这两种瓜。”山花和春杏说道。

    “行,等过些日子出来买一些种子回去。”萱娘道。

    “萱娘,我们要回去了?”春杏问。

    萱娘看了一眼李锦,李锦今年十六了,最迟明年他该回去议亲了,想到了这个,萱娘心里忽然闷闷的,还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凌远霄跟她说过多次,李锦要回去议亲,她已经十岁了,知道议亲意味着什么,容珏是这样,李锦也是这样,最后都得离开她。

    想到这些,萱娘站起来了,翻身上了马,两脚一夹马肚子,对老狼它们说道:”老狼,我们来比试一番。”


    李锦见萱娘突然不高兴了,正想问问缘由,没想到萱娘就这样骑马跑了出去。

    “糟糕,危险,快跟上。”李锦说完也翻身上马追去。

    萱娘沿着河边奔跑了一会便被追上了,毕竟她骑的是小马,速度和耐力都不够。

    “你们快看,那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草原。”春杏眼尖,看到了远处的一片绿海,绿海上还有零星的小花在摇曳。

    “走,我们过去瞧瞧。”萱娘也来了兴致,来了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见真正的草原,美丽的草原让她暂时忘记了忧伤。

    看着互相追逐的马背上这些年轻的面孔,看着眼前的草原河流山川,此情此景似乎有些熟悉,萱娘突然唱了起来:“。。。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她唱得很大声,也很忘情,一边唱一边跑,而李锦和山花几个则看着这样的萱娘呆了。

    “这是什么歌?”春杏问山花。

    山花摇头,看向小美,小美也摇头。

    “主子,咱们该回去了,这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了,天也快黑了。”听风还算明智,走到了李锦身边低声说道。

    “好。”李锦策马奔向萱娘。

    忽然,从山上跑下来一群人,打头的是一位胖胖的男子骑马带着一位穿红衣的漂亮女子,后面有五六个侍卫跟着,再后面追来的也是一位青年男子及一干侍卫。

    老狼见了这么多人马过来,以为又是要袭击萱娘的,立刻狼嚎几声,所有的狼都聚了过来,那些马见到狼拦路,都迟疑了。

    这一迟疑,后面的男子就追上了。

    两批人马打了起来,边打边骂,叽里咕噜的,萱娘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倒是李锦突然大惊失色,他走到萱娘跟前,道:“萱娘,快,让丁丁去送信,咱们要抓住这些人,这女子是西昌的公主,后面的男子是吐蕃的王子,前面的那个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蒙古的王子。”

    “什么?你确定?”

    这运气好得有些超爆了吧?

    “我跟着你父亲去过几次战场,听过几句吐蕃话。”

    萱娘听了忙吹了一声口哨,把丁丁喊来了,又招呼老狼他们先别着急上,让这些侍卫先打一会,因为李锦的身边只有十二个侍卫,那个吐蕃人手里可是有三四十号人呢。

    眼看着那个蒙古的王子撑不住想跑了,听风几个忙围了上前,萱娘也让老狼它们去袭击了蒙古王子的马。

    蒙古王子和那个女子很快摔了下来,听风从蒙古人手里把那女子抢了下来,带到了萱娘面前,女子对着萱娘说道:“救我,我可以给你荣华富贵。”

    这话说的是汉语。

    她方才听见了萱娘的歌声,知道萱娘是一个女孩子,这是西昌的地界了,她以为萱娘一行是西昌人,所以才会开口求救。

    萱娘和李锦根本就不清楚这是西昌的地界,还以为仍是在红河郡内呢,不过李锦到底是警觉的,他担心西昌人如果知道公主被抢了,肯定会派大批的人马追过来,到时他们这些人只怕很难逃脱了。

    “听风,我和萱娘带着这位女子先走,你们尽量把那两人带回来,不过记得,打不过就跑。”

    李锦不贪,有一位公主在手,再加上还有几位将军,西昌这次想不停战也不可能了。

    李锦策马到女子身边,一把提起了她,带着萱娘几个女孩子沿着来路回去,他担心天黑了跟上次一样迷路。

    那个蒙古王子和吐蕃王子见李锦带着公主走了,两家也不打了,蒙古王子抢了一匹马也追了上来。

    萱娘骑的是小马,本就跑不快,很快就被那蒙古王子抓住了,对着李锦叽里咕噜的,意思是要用萱娘换公主。

    而那个吐蕃王子也追过来了,他直奔李锦而去,蒙古人提着萱娘也追了过去。

    萱娘被他提着脖子,十分难受,李锦见了,忙策马回转过来,想用手里的人换下萱娘。

    萱娘也说不了话,闪念间想到了自己的匕首,趁他不备,从靴子里掏出了匕首,对着他的手扎了一刀,对方显然没想到一个十岁的孩子居然会在鞋子里放匕首,加上他的心思都在公主身上,所以萱娘偷袭成功了,只是对方毕竟是一个成年男子,萱娘偷袭了一下,第二下还没有等把匕首伸过去,萱娘就被那人单手扔出好几丈远,一下就晕了过去。

    “主子,你快走,我来救阿五。”听风几个忙策马跑了过来。

    可李锦已经翻身下马了,他几步跑到萱娘身边抱起了她,那个蒙古王子犹不解气,策马过来对着李锦就是一剑,幸好老狼过来扑救了一下,蒙古人的剑偏了一下,从李锦的肚皮划过,伤到了李锦的胳膊,同时也伤到了老狼。

    狼王见老狼受伤了,向天引颈大嚎几声,没多一会,山上又下来一群狼。

    只是狼群下来的同时,西昌的追兵也到了。rs



第三十四章事不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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