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百年之作:《送别》(1 / 1)
第696章 百年之作:《送别》
光阴似溅,日月如嗦。
一周时间一晃而过。
春晚的所有新歌,骆墨都已经完成了。
一些适合春晚的老歌,他也进行了新的编曲。
至于申遗之作《让子弹飞》,他也终于把后期剪辑给做好了。
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也可以拿去送审了。
京城,钟琳太太坐在办公室里,跟往常一样,亲自审核骆墨的新作。
“《让子弹飞》。”
“类型:喜剧。”
身穿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装的钟琳太太对此表示满意。
骆墨的喜剧总是特别逗,像《西虹市首富》就直接把她给笑哭了。
又有新的喜剧片可以看,那自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这年头,大家的工作压力都不小,华夏人喜欢内卷,所以生活中也会有各种焦虑。
因此,好的喜剧片是很好的解压工具。
此时此刻的钟琳太太,是以看纯粹的喜剧片的视角,打开了《让子弹飞》。
先前就介绍过,地球上,小破站b站的播放量统计算法,和其他视频平台是不同的,它的含金量是其他平台算法的数倍。
而这部被很多人喊着申遗的电影,在小破站的播放量高达1.2亿!
13万人进行了评分,还能高达9.9分。
若是打开弹幕观看,很多人都在刷屏四个字:【全文背诵】。
而这部电影若是放在蓝星播放,那么,便等于是骆墨在电影正式开始的第一秒,就放出了一个神级大招。
因为这部电影一开始,就是以《送别》这首歌曲,作为切入点!
朴树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级的歌手,在很多人看来,他和大部分的歌手都不一样。
而他在唱这首歌时,曾哽咽着说着,这辈子若是能写出这样的歌,当场我死那儿都可以。
朝闻道,夕死可矣。
很多人提起这首歌,会用上一个很少会拿来形容一首歌的词——伟大。
是的,很多人称其为伟大的作品。
这首至今还有人唱,还有人听,大家看着歌词,就会忍不住直接哼出声的歌,出自哪一年呢?
——它写自1915年!
一首真正的跨越百年之作!
它的作词者,叫李叔同。
他是著名的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
同时,也被誉为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是中国话剧的奠基人。
也是中国油画、广告画的先驱者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一位弟子,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丰子恺!
是的,人家的徒弟成就都是顶级的,被誉为“现代中国最艺术的艺术家”、“中国现代漫画鼻祖”。
李叔同这样一位才华横溢之人,一生可谓无比传奇。他后来剃度为僧,被人尊称为——【弘一法师】。
此时,审核部内。
钟琳太太是一个有见识的人,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有着文化底蕴在的。
她看着电脑里的画面,耳边回荡着歌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短短几个字的歌词,一下子就把画面感给营造好了。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钟琳听着歌声,看着电影里的歌词字幕,不由得睁大眼睛。
她已经开始敏锐的感觉到这首歌的厉害了!
“这确定不是在写诗吗?”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听到这里的时候,那股子情绪可谓是彻底渲染开来了。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钟琳听到这里,直接给整部电影按下了暂停键。
“这歌词写得也太厉害了吧!”
厉害到让她有一种五体投地之感。
一念至此,钟琳拿起手机,给某个存在感薄弱的男人发了条微信。
这个男人,便是钟琳太太的老公。
“我发你一首歌的歌词,你看一下。”钟琳打字道。
“骆墨的?”男人秒回。
“嗯。”钟琳道。
钟琳太太的丈夫,把骆墨视为一生之敌。
试想一下,你的太太经常一个人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不让伱进去,然后为了另一个男人又哭又笑…….
他觉得自己给钟琳带来的情绪起伏,远没有骆墨来得大。
她为我哭,为我笑得次数,远没有为骆墨来得多!
但不得不说,这并没有影响到夫妻关系,反倒让男人在婚姻里变得越发殷勤,且开始尝试多搞些浪漫。
寡淡的夫妻生活,反倒有点回到恋爱时期的样子。
有的时候,改变平淡的现状,就是要有新势力的加入!
——但不建议大家尝试哈!
钟琳太太的这位存在感薄弱的丈夫,名叫霍莲舟,算是出身书香门第。
他的父亲是国内知名作家,霍垣。
在文坛的地位很高。
也正因此,钟琳觉得让老公来赏析一下,比自己来鉴赏要更好些。
更何况她也知道老公老因为骆墨吃一些莫名其妙的醋。
她虽然不理解他的脑回路,但她乐在其中。
所以,她觉得霍莲舟对于骆墨写的词,会更咬文嚼字,用更挑剔的眼光去看待。
“发我看看。”霍莲舟道。
“那先把这东西签了,网签就行。”钟琳先发了点东西过去。
《让子弹飞》和《送别》都是还没发的,审核部有时候也会把一些东西拿去给专业人士们看,但这些外人都是要先签字的,以免造成泄漏,确保万无一失。
字签了,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某外人:“.…….”
我把你当老婆,你把我当合租租客是吧?
但霍莲舟也很清楚,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他很快就网签了,然后迫不及待的看起了骆墨写的歌词。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长亭,古道,芳草…….这不都是别人用烂了的吗?”霍莲舟心想。
有些意象,大家用的多了,他也就觉得没什么稀奇的。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柳,笛,夕阳,山……..又是大家用烂了的词汇。”霍莲舟在心中想着。
他看完后的感觉是意境和水平都不赖。
放在当今乐坛,这个词肯定是顶级的,没几个作词人能写到这种程度。
但如果放到文坛里,应该算不上顶尖吧?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钟琳后,钟琳可不这么认为。
“你觉得这些词俗又怎样呢?就是写得好!”钟琳坚持己见。
夫妻二人僵持不下,那就需要一个裁判。
“你要不发给咱爸吧!”钟琳提议。
她的公公霍垣,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作家。
他的书,很多人根本不敢看第二遍。
绝望,太绝望了!
可他本人在生活中,是个很欢乐的人,是个一天到晚笑嘻嘻的小老头。
但不得不说,在文学领域,他在写书的这一群人里,的确是站在山峰处的人。
牛逼到什么地步呢?
牛逼到很多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了,已经不在了。
就很奇怪,很多人心中厉害的作家,有人聊天提起时,你心里会诞生一个想法:“原来他还在世的呀?”
你会误以为他是上个世纪初的人。
只不过呢,随着他一些采访视频逐渐走红,很多人已经把霍垣当作一个被文学耽误的喜剧人看待了。
典型的——人和作品,各火各的。
大家提及他的作品:“呜呜呜呜呜——,太好哭了,太绝望了!”
提到他这个人,只会想起他采访时的一些接地气的名句。
“您的童年幸福吗?”
他摸摸鼻子,笑容都抑制不住:“我的童年就是…….就是不用上学嘛,肯定是幸福的。”
小时候装病,还给当医生的父亲亲手割掉了阑尾。
值得一提的是,他父亲母亲和哥哥,阑尾也都割了。
——一家人凑不出个阑尾!
很多人说他文笔简洁,他坦率道:“因为我识字不多。”
写书的终极目标呢,也是躺平。
走上文学之路也是因为不想当医生,想睡懒觉,不上班,吧啦吧啦。
刚写书那会儿,野心很大,投稿就先投给最牛逼的杂志和报社。
退回来后,也笑嘻嘻的说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不错,伤心一下子后,就…….往更低一个档次的杂志寄。
钟琳读书时期就拜读过霍垣的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他家的儿媳。
第一次拜访时,她心里还充满了敬畏。
出门后,她就心想:“真是个自私的小老头,把悲伤全给了读者,把快乐留给了自己。”
她甚至怀疑他写书的时候,是不是一边笑嘻嘻的,一边虐这个虐那个:“嘿嘿,这还哭不死你?”
可以说是蓝星版的余华老师了。
此时,夫妻二人在家族群里喊了一嗓子,精通智能手机的霍垣立刻出来冒泡了。
“爸,我们这里有一首词,想让你鉴赏一下。”霍莲舟道。
“发来吧,上周我发版税了,这次不收你钱。”
霍莲舟的内心:“.…….”
“爸,你看之前要先签个字。”钟琳道。
霍垣直接秒签,压根都没看自己签了什么。
“这么快就签好了?”霍莲舟道:“你都没看吧?”
“我就你一个儿子,没必要骗遗产吧?”霍垣道。
霍莲舟再次:“.…….”
钟琳见公公字也签了,立刻就把《送别》发了过去。
发过去后,他们还直接开了语音通话。
因为文字是看不出语气的,而有时候,人说话的语气,往往能反应点什么。
群聊里的语音通话中,霍垣直接把词读了出来。
读到【知交半零落】时,他就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啧——!”
“啧”的后面,还跟了一声“嘶——”。
整首歌词念完,他没有点评,而是直接追问道:“谁写的?”
诡计多端的霍莲舟知道父亲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是最为严苛的,便故意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写的?”
“不可能,咱们家的基因写不出的。”霍垣道。
霍莲舟第三次:“.…….”
与此同时,他忍不住追问道:“这词有那么好?”
“嗯?你觉得不好?”这轮到霍垣懵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对独生子的教育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当霍莲舟说出自己的理由后,霍垣道:“以后别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啊,大象无形,大音希声都不懂。”
“我觉得我对你的教育,还任重道远。”
钟琳在办公室里笑得哟!
霍垣开始对《送别》进行着解析。
“你看啊,我们先把这首词给拆开。”
“前面写了亭,道,草,天,风。”
“后面还有柳,笛,夕阳,山,远山…….”
“看懂了吗?”霍垣道。
“对啊,就是很常见的意象啊,大家都在用啊。”霍莲舟还在执迷不悟。
霍垣沉默了一会儿,以示我很无语,然后才道:“名字叫《送别》,这部分写【送】,越送越远。”
“你看啊,长亭古道,芳草连天,晚风送笛,夕阳远山,山外有山。”
“我送你,一直送到看不见你。”
“而你再看后面,后面写的是【别】。”
“这里则是虽远却近。”
“他写天之涯,写地之角,写借酒入梦…….”
“梦比天涯还要远啊。”他感叹。
“这是教科书级的啊。”
“从空间逻辑,从各方面看,都用最少的字,玩出了最多的花样来。”
“这些意象的排练组合,是不可替换的。”
“这些都是无比严谨的。”
“偏偏在这种结构下,它的意境,它的情感,全部都到位了!”
“什么叫返璞归真?”
“这就叫返璞归真!”
“没言一字送或别,送别之意却是满的。”
“你再看后面的这些内容,像【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些。有忧伤,有豁达,有期盼,有祝福,用极简的模式,把该表达的情感全部都表达了。”
“就这个词吧,你没法改,你知道吗?”
“没法修改!”霍垣道。
改无可改,是一种极高极高的赞美了。
要知道,在地球上这可是百年名作,这么多年来,也有人想过改改它,也有人尝试着续写,或者照着格式,换一种表达之类的。
但结果呢?
流传至今的还是弘一法师李叔同的《送别》。
且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唱。
霍垣说了这么多,可还是觉得无法把自己内心中的全部情绪和赞誉都表达出来。
当然,霍垣毕竟是被很多人夸赞是文笔极简的作家。也正因此,由他来鉴赏《送别》,其实挺合适的。
所以,他此刻也用了最简单的词汇,和最极致的排列组合,来表达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的极致赞美:
“妈的,写的这么牛逼,卧槽!”
霍莲舟:“.”
钟琳:“.”
他们甚至能从中感受到霍垣对于有人能写出这样的词,无比羡慕。
口吐芬芳后,霍垣这才想起很重要的一件事。
他问道:“这词谁写的?”
第696章 百年之作:《送别》